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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享華 秦夕雅
  給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一次,講課費有多少?
  今年1月開始實施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定:院士級稅後半天不超過3000元。
  財政部、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近日聯合發佈的《辦法》,於2014年元旦起正式實施。此次三部委發文首度規範國家機關培訓費用,是貫徹落實“八項規定”、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的又一舉措。
  培訓費用450 講課上限3000
  財政部新聞辦公室發文稱:“這是我國首次對中央和國家機關使用財政資金在境內舉辦的三個月以內的崗位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初任培訓等進行規範。”
  中央與國家機關培訓費用實行“綜合定額標準、分項核定、總額控制”的原則。綜合定額標準,是培訓費開支的上限,在該標準內結算報銷:每人每天綜合定額標準為450元,其中住宿費180元,伙食費110元,場地費和講課費100元,資料費、交通費和其他費用60元。
  《辦法》明確,15天以內的培訓按照上述綜合定額標準控制;超過15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該標準的80%控制;超過30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70%控制。培訓費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在各單位日常公用經費或專項經費中列支,禁止亂收費。
  一直以來模糊不清的“講課費用”,此後一併有了“上限”(稅後):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半天一般不超過3000元;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10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2000元。
  “這一限定對現在社會上的‘漫天要價’有一定牽製作用。”一位副廳級官員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地方上,官員專家外出講課價格還相對低一些,但在北京,一位全國知名專家講半天、兩個小時的費用能達到好幾萬。
  為了實現對培訓費用的監督,《辦法》稱,各單位應當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情況在單位內部公示,具備條件的應向社會公開。
  總量控制剛性不夠
  對於上述《辦法》所規定的培訓課酬標準,一位培訓企業的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這樣的標準相比商業培訓來說太低了,現在請個稍有點名氣的教授,一天五六個小時的培訓,都需要一二萬元。即便是內部價、友情價,也不會低到半天3000元。”
  東部省份某區公務員管理處一位培訓工作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中央的這個規定如果對標到基層,確實會對他們的培訓工作造成影響,畢竟有些收費略高的專家就沒法邀請了,培訓的質量和數量都會降低。目前,國家有規定科級以下公務員每年培訓不低於90個學時,處級以上公務員每年培訓不低於110個學時。
  上述負責人介紹,該處每年的培訓經費在100多萬元,培訓1000人左右。培訓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小規模的培訓,放在區委黨校或行政學院,每年在20~30次,基本上人均花費在300元每天,專家半天的講課費在兩三千元左右,比較知名的專家在5000元左右。當然,有些專家是長期合作關係,講課費也會相對低一些,大致能夠符合標準。
  另一種是大型講座式的培訓,一場四五百人以上,每年四五次左右,像邀請清華大學教授、復旦大學教授等,每次半天的講課費要2萬元。這在市場行情中可能已經偏低了,還有些要價太高的專家,哪怕再有水平也不會進入邀請名單。
  “對公務員的培訓是很有必要的,有的國家對公務員的培訓費用甚至達到其行政性支出的20%。”上述學者告訴記者,從預算上來說,細化會議的名目和費用標準對單次會議是有作用的,但最根本的是進行總量控制。從目前看,我國預算總量控制剛性不夠,人大對預算監督的剛性不夠,預算項目之間調整的剛性不夠。
  講課費執行以下標準(稅後):
  (一)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1000元;
  (二)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 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半天一般不超過3000元。
(原標題:院士講課費半天3000元國家機關培訓費規定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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