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21歲李姓男子1日凌晨返回臺北市住處時,背面遭人以刀刺殺。警方逮捕涉案16歲少年。少年供稱不認識被害人,法院裁定收容。
  警方指出,李姓男子凌晨返家時,在住家公寓一樓遭人襲擊,李男立即報警。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後,發現李男背後插著一把長達15釐米的凶刀,險些插到心臟。
  救護人員立即將李男送往醫院治療,所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到醫院查扣涉案凶刀。
  警方調閱監視畫面,凌晨4時許逮到一名未成年的簡姓少年。少年供稱,5月31日晚買消夜時,懷疑李男會加害他,才持隨身攜帶的刀子砍殺李男,不認識受害人。
  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將少年移送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法院審理後指出,少年雖坦承犯行,但對犯罪動機、過程避重就輕,且少年曾犯過持刀攻擊他人案件,目前仍在保護管束期間,竟再度犯案;警方逮捕時,少年另持刀刃,作勢攻擊警察。
  法院表示,少年沒就學,父母欠缺管教能力,裁定將少年交由少年觀護所收容,未來將決定是否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原標題:少年晚上外出懷疑陌生人會加害自己 持刀刺傷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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